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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真人官方网站娱乐国家国税总局(国家税务总局)

2023-09-16 18:51:15

国家税务总局隶属于哪个部门

法律分析:国家税务总局是国务院主管税收工作的直属机构,正部级。国家税务局系统的机构设置为四级,即:国家税务总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市、州、盟) 国家税务局,县(市、旗) 国家税务局。省国税局直接归国税总局管“(而且只归总局管),地税局归省府和国税总局一起管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五条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征收管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导或者协调,支持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依照法定税率计算税额,依法征收税款。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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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属于哪个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是国务院直属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税收工作的正部级直属机构。前身是财政部税务总局(正局级),成立于1950年,1988年改名为国家税务局,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副部级),1993年定名为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属下还有省、市、县、市辖区等国家税务局,并指导省、市、县、市辖区地方税务局的工作。国家税务局系统的机构设置为四级,即:国家税务总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市、州、盟)国家税务局,县(市、旗)国家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的主要职责

1、具体起草税收法律法规草案及实施细则并提出税收政策建议,与财政部共同上报和下发,制订贯彻落实的措施。负责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政问题进行解释,事后向财政部备案。

2、承担组织实施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责任,力争税款应收尽收。

3、参与研究宏观经济政策、中央与地方的税权划分并提出完善分税制的建议,研究税负总水平并提出运用税收手段进行宏观调控的建议。

4、负责组织实施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起草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草案并制定实施细则,制定和监督执行税收业务、征收管理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指导和监督地方税务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是什么性质单位

税务机关的单位性质属于行政单位。税务局是具有国家行政执法权力和国家行政管理权力的行政机构,在税务局正式工作的人员享受国家公务员的待遇标准。无论是国家税务还是地方税务的税务单位,都同属于税务行政机构,工作性质以及工作内容没有很大的变化,在地方税务局工作的人员也同样享有国家公务员的待遇。以上就是我为大家总结的内容,希望大家明白。

国家税务局是行政单位,不是事业单位(国家税务局下设的学校、培训中心等才是事业单位)。国家税务局实行中央、省、市县的垂直领导体制。1994年实行分税制改革时,将原来的税务局分设为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主要负责征收中央税以及中央与地方共享税等税收,地方税务局主要负责征收地方税等。

国家税务总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税收工作的直属机构。1998年3月29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1998〕5号);同年6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正式设置国家税务总局(正部级)。 2018年3月,根据中共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State Taxation Administrat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税收工作的直属机构,正部级。[1-2]  

2018年3月,根据中共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

国家税务总局是国务院直属机构,为正部级。主要职责是:

(一)具体起草税收法律法规草案及实施细则并提出税收政策建议,与财政部共同上报和下发,制订贯彻落实的措施。负责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政问题进行解释,事后向财政部备案。

(二)承担组织实施税收及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责任,力争税费应收尽收。

国家国税总局(国家税务总局)

(三)参与研究宏观经济政策、中央与地方的税权划分并提出完善分税制的建议,研究税负总水平并提出运用税收手段进行宏观调控的建议。

(四)负责组织实施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起草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草案并制定实施细则,制定和监督执行税收业务、征收管理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

(五)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规范纳税服务行为,制定和监督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制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履行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纳税服务的义务,组织实施税收宣传,拟订税务师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

(六)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

(七)负责编报税收收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开展税源调查,加强税收收入的分析预测,组织办理税收减免等具体事项。

(八)负责制定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拟订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中长期规划,组织实施金税工程建设。

(九)开展税收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参加国家(地区)间税收关系谈判,草签和执行有关的协议、协定。

(十)办理进出口商品的税收及出口退税业务。

(十一)以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党委和政府对全国税务系统实行双重领导。

(十二)承办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举报中心

国家税务总局举报中心是负责接受及处理税务违法举报的专门机构,可通过电话、信函、网络等多种方式进行举报,并对举报人保密。

国家税务总局举报中心成立于2002年,是中国税务体系内专门处理税务违法行为的机构。举报中心负责收集、核查和处理税务违法行为的线索和证据,依法查处涉嫌逃税、偷税、骗税等行为,维护正常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保护社会公平和经济秩序。同时,举报中心还加强了与其他执法机构的合作,形成了联合惩治违法行为的工作机制。举报中心接受范围包括个人、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违反税收法律法规、偷税、逃税等突出问题等方面的举报。举报可以通过举报电话、信函、网络、邮件等多种方式进行,并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进行保密处理。在举报过程中,举报人应当提供可靠的线索和证据,以协助举报中心进行核实和审查。举报人可以获得一定的奖励,但也应当注意防止一些恶意举报行为。

税务违法行为的举报程序是怎样的?举报人如何保护自身权益?税务违法行为的举报程序是比较严格和规范的。通常需要提供涉案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违法事实以及相关证据等,经过权威机构的审核后,如果举报情况属实,则可能会开展相应的查处工作。在举报过程中,举报人的身份会得到保护,但是如果举报涉嫌失实或者恶意诋毁他人名誉,可能会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举报人应当提供实事求是的证据和线索,同时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国家税务总局举报中心是一个重要的税收管理机构,需要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以维护社会公平和经济秩序。同时,需要不断优化举报工作流程和规范举报程序,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从而推动税收征管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六条 税务机关应当建立税收违法行为举报制度,对纳税人和其他义务人实施的违法行为及时受理并依法查处。

国家税务总局级别

国税总局是正部级单位,国税总局局长属于正部级官员,三级官员。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正式设置国家税务总局(正部级)。国家税务总局是正部级机构、往下依次是省、副省、地级市、县相应的行政级别也是从高至低往下降一个级别。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局长是副厅级,也有正厅级担任的。国家税务总局与国家税务局的区别如下:国家税务总局是国务院主管税收工作的直属机构,从省(直辖市)级的税务局,才区分为国税和地税;国家税务总局是统管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的职责如下:

1、拟定税收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实施细则;提出国家税收政策建议并与财政部共同审议上报、制定贯彻落实的措施;

2、参与研究宏观经济政策、中央与地方的税权划分,提出完善分税制的建议;研究税负总水平,提出运用税收手段进行宏观调控的建议;制定并监督执行税收业务的规章制度;指导地方税收征管业务;

3、组织实施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制定征收管理制度;监督检查税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4、组织实施中央税、共享税、农业税及国家指定的基金的征收管理;编报税收长远规划和年度税收收入计划;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政问题进行解释;组织办理工商税收减免及农业税特大灾歉减免等具体事项;

5、开展税收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参加涉外税收的国际谈判,草签和执行有关的协议、协定;

6、办理进出口商品的税收及出口退税业务;

7、管理国家税务局系统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和经费;管理省级国家税务局的正副局长及相应级别的干部,对省级地方税务局局长任免提出意见;

8、负责税务队伍的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管理直属院校;

9、组织税收宣传和理论研究;组织实施注册税务师的管理;规范税务代理行为;

10、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一条公务员的领导职务、职级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与级别的对应关系,由国家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职务与职级的对应关系,公务员担任的领导职务和职级可以互相转任、兼任;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可以晋升领导职务或者职级。公务员的级别根据所任领导职务、职级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公务员在同一领导职务、职级上,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晋升级别。公务员的领导职务、职级与级别是确定公务员工资以及其他待遇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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